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氧化锌项目(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二阶段)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氧化锌项目(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二阶段)
地点:兴化市大垛镇民政工业园区南区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