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李园古建筑群综合防雷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兴化市李园古建筑群综合防雷系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 04 月 07 日 14 点 30 分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111号
项目名称:兴化市李园古建筑群综合防雷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417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柒万贰仟玖佰叁拾元叁角贰分(372930.32元),最终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正式合同后4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特种工程(特种防雷技术)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近6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
(6)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为准。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 03 月 25 日至2025年 04 月 01 日。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电子邮件地址:******。
售价:叁佰元整(由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现场缴纳)。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4 月 07 日 14 :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 04 月 07 日 14 : 30 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化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长安中路192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五里东路309号
联系方式:沙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沙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