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水头至鳌江段工程 | 项目位于平阳县水头镇、鳌江镇,用地总面积为74.0632公顷,项目总体及各功能分区原有用地面积 22.0292公顷,新增用地面积 52.0340公顷。 | ******有限公司 |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鹤溪镇东侧,与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腾蛟至水头段工程路线相交叉,起点桩号K12+055,路线向东经老岭脚、穿梅源隧道,经路头、书阁、梅里,在梅溪设互通连接104国道西过境,主线终点位于鳌江互通连接线、钱仓连接线交叉处,终点桩号K25+252。主线全长13.16公里,共设置桥梁6座,其中新建半幅桥梁262.22米/6座(半幅桥桥长计一半,下同),完全利用半幅桥梁194.33米/6座。设置隧道 1845米/1座(新建左幅),右洞利用既有隧道1844米/1座,平面交叉9处,互通立交1处,互通区新建主线桥561.24米/1座,匝道桥535.86 米/4座,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水头、鳌江互通、前仓3条连接线。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水头连接线、钱仓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鳌江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5米。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4年9月14日